免责条款
收件方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收件方不会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的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提供错误资料或未能提供资料任何责任,亦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或任何补偿行为:
1. 因寄件方的行为、不履行责任或疏忽;
2. 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
3. 寄件方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故意申报不实,寄运货件的地址提交不当或不完整;
4.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
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 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收件方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 并完成送件。收件方没有义务就以上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可能存在向寄件方发出通知;
5. 如果货件在送达时无破损且基本完整、收件人未提出异议;
6. 因寄件方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所致的延误,若有关税发生,收件方接到海关征税通知后应当7个工作日内向寄件方通报,并要求寄件方按时支付相关税金;
7. 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的消除;
8. 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的。
9. 按做单时间超过3个月索偿免责。